江口县注册商标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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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注册商标怎么办理?

作者:铜仁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1 08:06:07

无论是铜仁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最终的目的都是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在商标市场发展越来越快的情况下,商标交易也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市场,相比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也占有很大的优势。商标是用来区别与其它商品(服务)的标志,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品牌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识往往是通过一个商标开始,品牌已经成为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商标在企业中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存在着,它在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企业的商标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商标注册与商标转让是获取商标的两个重要途径,那么处于创业期间的企业该选择商标转让还是商标注册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讲解商标注册与商标转让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总结商标转让的四大优点,便于您根据企业的发展与需求做出最佳的选择。

商标转让相比商标注册的四大优点:

1、办理时间对比。商标注册是企业或个人按照程序申请一个没有被注册过的商标,而商标转让则是将一个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转到企业或个人名下。从申请时间来说,商标注册的申请时间要比商标转让长很多,由此可见商标转让能为企业节省更多的时间成本。在品牌竞争的市场上,时间和机会就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商标转让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2、成功率对比。据中国商标局官网统计,我国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低于40%,商标注册的要求较为严格,且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因此注册商标的风险较大,商标注册最好交给专业的专业的人事办理。相比而言,商标转让的风险较低,转让的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商标转让和商标注册都可以委托正规的代理机构,是经获批的正规商标注册代办服务公司。以多年的代办经验来看,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成功后即可使用该商标,所以并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其成功率将近100%。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转让的成功率要比商标注册高,风险降低到最小,也使企业加速品牌化进程。

3、商标价值对比。据了解,目前较好的汉字组合都已经被注册了,企业要想申请一个寓意和口号较好的商标非常困难,大多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难以突显企业本身和产品特色,一个好的商标能让人过目不忘,而一个品牌的销量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商标。如果企业最终因为商标名称的关系,导致品牌在市场推广上遇到阻滞,将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被转让的商标由于已经具备一定的市场,在市场上也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所以转让的商标一般能够间接或者直接代表产品特性,更容易进行推广。

4、综合效率对比。新注册的商标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从提出注册申请到拿到注册证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申请期间企业要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销售产品,同时还要大量的广告宣传开支,一旦注册失败将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而转让商标是将一个已经存在的商标转到自己名下,这个转让过程相对来说时间较短,且能在已有名气的基础上加速品牌化的过程,降低了注册的风险,加速品牌建设进程。

综上所述,在时间、风险、价值、效益这四个特定环境下,相比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的有点更为显著。当然,企业还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决定选择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做出最佳的选择,从而扩大市场,促进企业的发展。

长期以来,国家商标局一直支持申请人自行申请商标,但从阿里巴巴、腾讯到创业团队,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代理申请。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人士来完成,就像发型需要在理发店完成一样,铜仁商标注册也需要在专业机构完成。众所周知,商标代理机构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注册流程。

从形式到实质,可以从法律角度严格控制,也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事先的商标检索,帮助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前判断查询结果,确保更高的注册核准率,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有效规避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划分特别详细,共分为45类。每一类商品被分成多个相似的商品组。许多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可能不属于同一类别,包括不需要交叉搜索的商品和服务以及需要交叉搜索的商品和服务。如果注册人不注意,注册人申请的商标就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或者直接拒绝,这是你最不想看到的。

然后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避免注册商标却无法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的尴尬,降低注册商标的风险。同时,专业的代理商也会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注册计划。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除具有显著性和可视性等一般商标的特性外,还有竞争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不仅是一项知识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除具有显著性和可视性等一般商标的特性外,还有竞争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不仅是一项知识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不仅是一项知识产权,更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主要考察五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看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是看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是看该商标的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是看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是其他有关知名度的因素。

当然,在认定一个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并非要求同时具备以上五个条件。为防止和减少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发生,《商标法》一方面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另一方面规定了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铜仁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价值最大,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对本区域内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上百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开审理了“电动独轮自行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请求人提出涉案专利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专利无效理由。据悉,这是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并将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增加为专利无效理由后,专利复审委员会首次将该条款作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进行公开审理的专利无效案件。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考虑到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像其他专利申请一样公开,会对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带来损害,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这一条,并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中,如果发明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则应当予以驳回;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将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理由。

对在本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进行保密审查,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例如按照美国专利法,对于在美国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在向美国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或者向美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期满之前,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必须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签发的许可证。提交一件美国专利申请包括获得许可证的请求,在发送给每一个申请人的受理通知书中将给出准许或者驳回其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请求的信息。在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6个月,除了已经收到需要予以保密的要求的申请外,其他申请不需要这样的许可证。

按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审查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准备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提交包括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在内的请求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对请求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技术方案明显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会很快发出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外国就该技术方案提交专利申请,对于技术方案可能需要保密的情况,审查员也会及时通知申请人暂缓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是否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告知请求人。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法律适用中的一个关键点是“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法第二十条立法目的是保证在中国境内完成的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免受损害,所以需要确定接受保密审查的发明创造是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如何界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在中国境内完成就变得特别重要。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如果出现了没有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的案件,如何判定先在境外提交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与在后的专利申请是否为同一个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的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显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为审查员或者合议组判定境外专利申请与在后的发明创造的“相似度”制定了标准,两者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应当是相同的。然而,如何判断两个技术方案属于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技术方案,是适用新颖性的判断标准还是适用同样的发明创造的标准,抑或是其他标准,在法律规范中尚无具体规定,还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以更多的实践案例予以充实完善。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受理大量准备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的保密审查请求。本案涉及专利法修改后的第二十条第一款,案件的审理不仅被广大专利申请人所关注,也将引发业界对专利法第二十条立法本意与法律适用等问题的研究和思考。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保密审查员对确定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案卷做出保密标记,在对该专利申请作出解密决定之前,对其进行保密管理。

保密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初步审查合格的保密专利申请不予公布,实质审查请求符合规定的,直接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发明专利权通知的决定,并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按照与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并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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